歌厅小姐持证“上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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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05:53 新京报 | |
陕西靖边文化稽查大队向歌厅小姐收200元管理费 本报讯据《西安晚报》报道陕西省靖边县一些部门“创收有术”,竟向歌舞厅小姐收取管理费,准许她们“持证上岗”,至于这些歌舞厅小姐“上岗”干些什么,则无人过问。 从1998年开始,靖边县文化稽查大队向歌舞厅小姐每人每年收取200元管理费,然后给 小姐说,她们可以与客人聊天、喝酒、上床。小姐并称自己都有“上岗证”,不怕查。随后,几个小姐拿出上面印着“歌舞厅服务人员上岗证”和“靖边县文化体育办公室制”字样的卡片,还盖有公章。另一面则贴有小姐的照片,填写着姓名、年龄、服务地址、有效期(一年)等内容。她们称,这是靖边县文化稽查大队收了200元钱后办理的证件,要求每年更换一次。 (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