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医保药店立规 济南公布六基本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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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08:39 大众网 | |
本报济南12月2日讯(记者 王封 通讯员 张爱军 刘加军)今天,济南市医保办公布了零售药店必须具备的六个基本条件。据悉,省城医保零售药店名单将于本月9日确定。 这6个资格条件:一是必须持有有效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零售药店。二是要遵守有关法规,确保供药安全、有效,提高药品供应服务质量。三是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检查合格。四是必须具有保证24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