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币残缺不超1/5可全额兑换(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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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08:54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彭科 通讯员陈斌)中国人民银行近期发布的《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将从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某银行负责人表示,“不宜流通人民币”新标准只不过是将银行一直实行的标准更加量化,银行将继续执行目前票面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全额兑换的规定。 据了解,以前在广州的银行界一直是用肉眼观测的办法兑换残币,并没有严格的量化标准。某银行负责人认为,这次发布的“不宜流通人民币”新标准对银行兑换残币的业务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据某银行负责人介绍,目前对残币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普通百姓持残币到银行兑换或者送存银行时需要参考新标准;二是按照标准属于残币的人民币在各银行之间不能流通。而残币兑换业务,目前还是执行票面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全额兑换的规定。 具体而言,对于票面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或者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能辨别真假者,可全额兑换。而对于票面残缺五分之一以上至二分之一的,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按原面额半数兑换。 某银行负责人提醒市民,票面残缺二分之一以上者是不能兑换新币的。该负责人同时透露,中国人民银行正在考虑放宽残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图: 破了一个洞,这张纸币还能兑换多少钱? 本报记者 严明 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