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必须公开宣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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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08:56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新华社电(记者 田雨) 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向全国法院发出的一个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方便人民群众旁听案件审判。 通知强调,要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要 通知中相应的规定很具体:人民法院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群众可凭身份证领取旁听证旁听案件审理。要依照相关规定规范旁听证的发放条件和发放办法。严肃法庭纪律,保持审判人员的良好形象,体现司法文明和司法权威。 判决必须公开宣告,继续完善公开宣判和判决公开的形式。加强人民法院的审判法庭建设,改善工作条件,尽最大可能方便人民群众旁听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还表示,法官不得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私下会见案件一方当事人及其律师。法官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作为其代理人、辩护人,不得为律师介绍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业务。对于法官有妨碍司法公正行为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当视其情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接访工作,限时回复人民群众申诉来信来访。做到来访有人接谈、来信有回音、申诉有结果,确保人民群众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