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六举措促进毕业生就业(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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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09:12 沈阳晚报 | |||
一、对到西部就业的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实行来去自由政策。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二、对于各类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所签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只要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就业政策,各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都要纳入就业方案,予以派遣。 三、凡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毕业生,享有到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四、毕业生凡在择业期(2年)内找到就业岗位的,就业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以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为主要依据,予以办理有关就业、落户手续。 五、对低层次或专业所限暂时难以就业的毕业生,鼓励他们参加各类增强就业技能的学习班进行学习与培训。在经过适当选拔的基础上,鼓励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升入高职学习,高职毕业生升入本科层次学习。 六、严格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一律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记者吴妍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