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强调民工工资拖欠官司要快立快审快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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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09:22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12月2日电(记者崔丽)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落实23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的指导意见》。在这个《意见》中,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对农民工工资拖欠官司要依法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案件的审判,制裁职业中介机构欺诈行为和用工单位拖欠工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对于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要依法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务工人员与用工单位之间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纠纷,要及时受理,并在准确界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上作出公正裁判。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发现职业中介机构存在欺诈或者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予以制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