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不再收卫生费、治安费 我省又取消16项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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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10:31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居委会收取卫生费、计生管理费,公安派出所收取治安费,公证处收取中标费……这几种看似合理的收费项目已被叫停。日前,福建省财政厅、物价局和建设厅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公布了我省取消的16项未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收费项目,同时取消了涉及建筑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项,该规定已从11月12日起开始执行。 据了解,由于省级以下的单位无权审批收费,在该通知中,三部门取消了部分未按规 在该通知中,我省取消的2项涉及建筑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分别是生育计划证(生育服务证)、附加在自来水价格中的市政建设附加费。我省保留的面向建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2项,建筑企业项目经理培训费、建筑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费;保留的涉及建筑企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3项分别是,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造价质询服务费。 (本报记者 帅斌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