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违了的一种批评态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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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11:09 光明网 | |
作者邓牛顿试图就《红楼梦》使用的一些语汇和叙事氛围,于8月6日的《中华读书报》上撰文证明该书原本出自湖南。这篇文章作为一家之言的个人见解缺乏足够的资料和理论依据而遭非议。9月17日巫唐以《别再用方言折腾〈红楼梦〉》为题,曾经对它进行过尖锐的批评。 可事情并不那么简单,又一位作者段歆挺身而出,借题发挥,于9月17日同时登出《媒 予也愚鲁,读得不是滋味。不仅懂不得方言如何去“折腾”红楼,更懂不得这些什么“职业底线”、“媒体伦理”;姑把它们理解为职业权限和新闻道德吧。那么写了或登了一篇不过在推理过程中出现缺失和误判的文章,就严重到了涉及法律和道德的程度了么?段歆同样地像他批评别人不讲什么“必要条件、充分条件和充要条件”一样,用上了批评界二十多年来早已收拾起来的帽子战术,赫赫声势,咄咄逼人。他唯一能具体列出邓文的问题其实不过是“在读《红楼梦》时发现有些词汇在长沙方言里也有,于是依书做了机械的对照寻找,把两相一致或相近的词汇挑出来。这可是一个费力的工作,因为它不是靠一种学术素养,而是靠机械的对照。”可是段歆这文章却并未说明对照寻找本身有什么原则性的过错,“对照”而不“机械”难道可以变通?“对照寻找”难道就不需依靠一定的“学术素养”?钱锺书《谈艺录》、《管锥编》不是被尊为巍巍乎高哉的旷世经典么,那里面有多少段不是在“对照寻找”,有谁又曾批评过他是搞什么“噱头”的? 段歆富有预见:“有人会质问,无知者就没有发言的权利吗?”既然照你看来,“这是一个权利的时代,任何事物似乎都有自己生存和发展的权利”,红学这一领域就容不得一点异声么?有知就有了可以随意贬损他人的权利么?无知者今天正要向你讨教:权利是什么?(来源:中华读书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