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售重复抵押,房管档案也难查知?(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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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15:0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今天消息 《新快报》报道:“买楼遭遇重复抵押陷阱”近期屡见报端,究竟如何才能查到预售商品房是否有抵押?记者前天扮成买家暗访发现,在新的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消费者在购房前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如临订、定金和首期款就能查得商品房的抵押情况。 购房前凭预售证号就可查询 记者前天上午来到市国土房管大厦档案查册处,刚问了一句:“我下了临订买一套商品房,能查到这套房子是否有抵押吗?”工作人员就马上说:“不行,别说下了临订,即使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也查不到,只能在办了房产证后,凭房产证和具体地址才能查询抵押情况。” 由于部分档案查册窗口搬至新房地产交易中心,记者又来到珠江新城的新交易中心。记者发现,在首层咨询服务台,仅凭预售证号和具体房号就能查询抵押情况,并不需要业主身份证和签署的《认购书》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 当天下午,记者准备了预售证号和已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再次来到新交易中心。 据悉,这一情况在实际房地产销售中很常见。 左图:买一套放心房是老百姓的心愿 一房多售房管局也难查询 一位从事预售商品房办证手续的工作人员说,如果发展商把商品房抵押给银行,银行会督促发展商到房管局的房地产抵押科确认资料,发展商的抵押会显示到房管局资料库中。这一部分抵押情况,业主能轻易查到。 但如果开发商进行一房多售,业主就难以查到相关资料。如开发商首先把房子卖给A业主,骗取房款,但不把该业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拿到房管局做鉴证,房管局就没有这套房子已经销售的记录。B业主即使在购房前查册也不能查到该套房子被销售的情况。所以,消费者购房后必须督促发展商尽早进行买卖合同鉴证,以确认自己购房的合法性。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