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为无障碍设施立法 关爱弱势群体以人为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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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15:45 千龙新闻网 | |
千龙网北京12月3日讯 (记者黎江)在北京1300万人口中,残疾人有62万、老年人有180万,与这些存在行动障碍的弱势者群体庞大的数字相比,我们这座城市对他们的关爱还存在明显的缺位——大多数的人行道都没有修建盲道,银行、医院、邮局、公共厕所、火车站等许多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都没有为行动不便者提供方便,我们城市生活的诸多方面还远未使“以人为本”的原则得到充分体现…… 这种情况在不久的将来将得到改变。今天开始举行的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就是审议《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条例(草案)》,这项地方法规对北京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作出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它的制定和通过将以立法的形式推进北京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为弱势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供方便,同时也为2008年奥运会后北京举办残奥会打好城市生活的基础。 根据《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条例(草案)》,无障碍设施的概念主要包括:坡道、缘石坡道、盲道;无障碍垂直电梯、升降台等升降装置;警示信号、提示音响、指示装置;低位装置、专用停车位、专用观众席、安全扶手等;无障碍厕所、厕位等。《条例(草案)》规定,建设无障碍设施应当符合安全、可达、可用、便利的基本要求,建设无障碍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根据《条例(草案)》,今后,本市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对无障碍设施进行验收,未按规定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对《条例(草案)》提出了审查意见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将在今天下午的分组会议中对《条例(草案)》进行充分审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