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涉黑案审判长:案件审理体现司法文明和进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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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20:11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沙12月3日电(记者明星丁文杰)3日上午,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姚志宏(绰号“小红宝”)等60名被告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负责此案的审判长、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易国清在宣判后,接受了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审判姚志宏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体现了司法文明和进步。 易国清对记者说,“这次庭审,对全体被告人在庭内一律不使用械具,首次给被告人 其次,法院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司法理念。易国清介绍说,“庭审中,法院在严格遵守程序法,确保程序公正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庭审效率,缩短庭审周期,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为了尽量缩短庭审时间,合议庭成员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主持和引导好庭审工作,使整个庭审始终围绕准确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准确定罪量刑,一环扣一环,有条不紊地展开,为期13天的庭审,共26次开庭,合议庭均严格按时开庭,没有延误过一分钟,这也是庭审效率的体现。” 法院还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易国清告诉记者,“为了保证本案的审判有一个良好的诉讼环境,法院在邵阳市政府的支持下,对原审判庭进行了装修,添置了必要的设备。为保证公民的旁听,法院发放了旁听证,公民可以持证听审,增加了庭审的透明度。这次庭审,法院还首次安装并使用了安检门和金属探测器,对旁听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虽然,增加了旁听群众的一些麻烦,但有效地保证了庭审的安全。通过全体执勤公安、武警、法警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努力,以及旁听群众的积极配合,确保了这次庭审的万无一失。” 记者了解到,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10月22日至11月3日,共用了10多天的时间,对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姚志宏等60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协助组织卖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