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军事法规体系初建成 制订相关法律法规百余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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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22:2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3日电 (记者 王东明) 在第三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记者从中央军委法制局了解到,目前我国已制定了170多件有关国防和军事方面的法律、法规和2500多件军事规章,初步建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事法规体系。 截至2003年11月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国防和军事方面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共15件,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军事行政法规30多件,中央 中央军委法制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这些与国家法律制度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涵盖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基本构成了我国军事法规体系的框架。可以说,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符合现代军事发展规律,能够体现我军性质和优良传统的军事法规体系已初步建立。 这位负责人说,20世纪90年代以来,军事法制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突出表现为军事立法速度加快。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来新制定的军事法律、法规达100余件,在现行军事法律、法规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随着军事法规体系的逐步完善,我军实施依法治军有了更多的法律保障,从不同方面促进了国防和军队建设,保证了军队更好地履行职能。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共同条令、司令部条例、政治工作条例、军事训练条例等军事法规的相继颁布施行,使军队建设的主要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实施以来,破坏军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预备役军官法实施后,预备役部队建设走上了法制化轨道;新的征兵工作条例的实施,为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了我军兵员的素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颁布后,军转干部安置方式实现了计划分配安置与自主择业相结合的重大转变。(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