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投资建桥无法按合同收费 资中县政府成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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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23:36 华夏时报 | |
投资改建大桥,却无法按合同收取过桥费,今年7月,一家民营企业将四川省资中县政府告上了法院。 资中县位于四川盆地中部,沱江将县城分为两半,早年建成的沱江大桥成为连接县城南北两大城区的惟一交通要道。 1997年,资中县政府与民营企业四川九达公司签订协议,由九达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中沱江大桥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投资大桥改扩建。 1998年,大桥加宽改造工程完工。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先后批准沱桥公司于1999年2月至2001年9月对通行车辆试收费,2002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4日正式对通行车辆收费。 沱桥公司总经理何永均说,大桥加宽改造项目建成至今,县政府先后10次以会议纪要等方式要求公司降低部分车辆的通行费标准。今年6月,县里又一次要求进一步降低对公交、出租、营运三轮三种车辆的收费标准。 7月初,由于许多通行车辆拒绝交费,大桥收费站与部分车主的冲突不断,收费站工作人员多次被打。据介绍,县里之所以要求降低收费标准,是因为这些车辆经营困难。 7月中旬,沱桥公司将资中县政府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被告历次要求原告降低收费标准的一切行政行为,并判被告协助原告恢复正常的收费秩序。 针对沱桥公司提起的诉讼,资中县政府等被告在答辩中加以否认,并称自己是根据沱桥公司和车主等当事人的请求居中调解,并未强迫公司降低收费标准。资中县县长王和平承认,县里过去考虑到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多次与沱桥公司“协调”要求降低收费标准,但从未想过通过法定程序请求重新审核收费标准。 据内江市代市长叶壮介绍,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场纠纷,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新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估计明年3月可出台。(据新华社) 作者:huaxia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