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女三间平房无故被人强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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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23:42 华夏时报 | |
智障女三间平房无故被人强占 丢房后不知所措,司法所为其指点迷津 本报记者 贾图壁 通讯员 杨紫欣 李志岭报道二十多天前,刚从河北回到老家门头沟军庄镇某村,看到自家的院子里矗起了一栋高大的新房,智障女曹燕一下子惊呆了:“自己家原来的那三间旧房哪里去了?”昨天上午,曹燕在军庄镇司法所的帮助下,联系到了代理律师,准备夺回自己家的房子。 原来,曹燕是门头沟军庄镇曹某和平某的养女,她从小就有智力障碍。13年前,养父曹英去世,葬在军庄镇某村。后曹燕远嫁河北,其养母平某也随着曹燕到河北居住。走时,将家中的三间房托付给本家曹坡照看。去年,平某去世,暂时葬在河北。今年11月份,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曹燕回到门头沟老家,准备将老房卖掉,凑出钱来将养母的骨灰送回来跟养父和葬。可是,回来却找不到自己家的三间老房了。问及曹坡,曹坡却说房产是自己从曹燕父亲那里买的。 不知所措的曹燕找到了司法所。司法所人员接待后,对案情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调查中发现,曹坡所说的房子是1986年从曹燕父亲那里买来的,但他却不能提供证据,也不同意就房产的问题进行协商。本以为要房无望的曹燕情绪十分低落,一个劲儿地唉声叹气。“不用担心,”司法所人员耐心地帮助她分析案情,“曹坡说房子是买的,应该拿出证据。若不能举证,那他的说法就站不住脚。那么私自翻修你家托管的房子,拒不归还,就构成对他人合法财产的侵权。你虽是养女,但对养父母的遗产有合法的继承权,对三间老房享有所有权。法律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的。”听说通过法律的手段可以要回老屋,曹燕喜出望外,连声感谢司法所人员。 在司法所人员的帮助下,曹燕已联系到了代理律师,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律的武器夺回自己的房产。 作者:huaxia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