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将出台新的政府规章 将分色预警灾害性天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06:05 东方网 | |
东方网12月4日消息:上海即将出台一项新的政府规章:在遇到灾害性天气时,气象部门将向公众统一发布预警信号。预警信号分为台风、暴雨、高温、低温和大雾五类。在收到气象台发布或更新的预警信号信息后,广播、电视等媒体应在15分钟内播发。市政府发言人焦扬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对此作了介绍。 据悉,全市的预警信号由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区县气象台需要发布本地区预警信号 此外,各类媒体在播发预警信号时,需使用统一的信号名称和图标,并完整准确地播发气象台提供的预警信号信息。 据介绍,《上海市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试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在完成相应程序后将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发布实施。 台风和暴雨两类各分三级,分别用黄色、红色、黑色三种图标表示; 高温、低温和大雾三类则分两级,分别用红色、黑色两种图标表示; 各等级均有相应的标准,为方便市民理解,预警信号的图标和等级标准简明、醒目,也与以往上海地区通行的等级和标准相衔接。 作者:陈默 (来源:新闻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