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为就今年“12·4”法制宣传日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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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08:51 河北日报 | |
在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本报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大为。 问:今年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什么? 答:为增强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年中宣部、司法部都要确定一个主 问:“四五”普法规划实施时间已过半,我省情况如何? 答:“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两年多来,我省重点抓了4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建设。我省制定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建立了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政府设法律顾问、重大事项法律咨询制度;规定干部每年不少于40学时的法律学习培训时间和每年一次年度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并把干部学法考试和用法考核情况,作为年度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依据之一。二是进一步深化全民普法工作。在农村,坚持以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法律素质为重点,下大力抓好基层干部法律知识的培训和“法律三进家”工作。在城市社区,深入开展了“提高居民法律素质、推进社区依法治理”主题活动,重点抓了“四个一”建设,即每个街道社区(居委会)设一个法制宣传栏,建立一支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配一套法律图书和宣传画,每季度组织一堂法制课。在企业,重点抓了公司法、合同法、商标法以及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在中小学校,重点抓了主课堂教育、第二课堂教育和师资培训工作,促进了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三是紧紧围绕中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四是坚持法律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狠抓了县级依法治理、基层依法治理和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问:如何以法制宣传日为契机,深入推进全省法制宣传工作? 答:为全面完成“四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我省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基本工作思路,即坚持一条指导方针、发挥两个作用、强化四种意识。一条指导方针,就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用法制宣传工作实际成果充分体现和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做到为人民谋利益,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作贡献。两个作用,即发挥法制宣传职能部门的作用和社会力量的作用。作为普法的主管部门,各级普法办公室要进行新的定位,由过去那种管理者、教育者的角色转到组织、谋划、指导、协调者的角色上来,把着力点放在发挥参谋、服务和保障作用上,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四种意识,即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要从政治的高度、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度、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普法工作的深入发展。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治理工作教育、引导、服务、保障作用,积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本报记者 刘常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