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全面提高防治水平 推荐肺结核病人就诊有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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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10:24 桂龙新闻网 |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南宁12月4日讯(见习记者廖艳云)为有效遏制结核病的流行,全面提高南宁市结核病的防治整体水平,控制传染源,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南宁市结核病控制项目实施方案》于昨日出台,对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和重症涂阴肺结核病人(以下简称项目结核病人)实行免费检查、治疗及管理,保证传染源得到有效治愈,控制结核病疫情。对推荐或转诊项目结核病人的单位和个人,经市第四医院确诊后发给报病费,每例10元。 据了解,从2003年起,在南宁市实施世界银行贷款、英国赠款和日本援助结核病控制项目,项目主要提供治疗药品、设备、健康教育等援助,到2008年,逐年按计划完成发现、治疗、管理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累计为3344名和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85%的指标。方案对病人的治疗进行了有关的规定,免费化疗对象为南宁市辖区常住居民、暂住人口及特殊人群(包括大中专学校学生、管教人员和羁押人员)中发现的初、复治涂阳肺结核病人,以及重症病人(有空洞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粟粒型肺结核病人),给予免费抗结核药品治疗。 方案指出,当病人发现有咳嗽、咳痰三周以上或有咯血或血痰的肺结核可疑症状时,应主动到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接受检查;对交通不便就诊困难的边远地区,由乡镇政府、卫生院、村医生或村干部组织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到乡卫生院或村委会所在地,由市第四人民医院到现场利用显微镜直接查痰的方法发现病人;在转诊和归口管理方面,广西医科大一附院、自治区人民医院为南宁市结核病治疗管理归口单位(定点医院),但不得收治项目结核病人,铁路医院、三0三医院、武警总队医院、茅桥医院只能收治本系统非项目病人,上述单位和其他医疗单位发现肺结核病人或可疑肺结核病人,要转诊到市第四人民医院进行诊治。 来源:新桂网 责编:黄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