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垃圾处理费”没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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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10:30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福州市居委会的卫生费不能收了,垃圾处理费还能收吗?本报昨日报道了《福州不再收卫生费、治安费》一文后,部分居民和居委会工作人员来电询问这一问题。昨日,经记者向有关部门确认,该文件中的卫生费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如果居委会收取的是“城市垃圾处理费”则不在此列。 福州市福马社区的付先生说,该社区的居委会至今仍向居民按季度收取卫生费,还有 庆城社区的何主任说,卫生费是早就取消了,后改为垃圾代运费,今年5月份市政府出台文件,更名为“城市垃圾处理费”,票据是市里统一印制的,主要是用于雇用清洁工打扫卫生、购买清洁用具。这个费用跟卫生费的性质一样吗? 记者就这些问题向省财政厅有关部门了解后得知,该文件中取消的“福州市居委会的卫生费”、“派出所的治安费”,都是限定在这两个名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这两项强制性收费,以前收取的以后就不能再收了。其余的收费项目,包括居委会的“城市垃圾处理费”,派出所“群防群治巡逻费”等均不在这个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希望居民不要混淆。对于没有卫生费该由谁来负责小区清洁费用的问题,在没有物业公司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小区居民自治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企业进行管理服务。 (本报记者 帅斌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