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规范房屋拆迁估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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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10:49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据中央电视台报道针对目前城市房屋拆迁中因价格而引发的问题,建设部昨天出台《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意见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 意见规定,拆迁估价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机构承担,估价报告必须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与拆迁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向原估价机构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对于出具不实估价报告的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有关部门将予以严厉处罚。该意见将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房屋拆迁估价中应予处罚的不法行为 1 出具不实估价报告的 2 与拆迁当事人一方串通,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 3 以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拆迁估价业务的 4 允许他人借用自己名义从事拆迁估价活动或转让、变相转让受托的拆迁估价业务的 5 多次被申请鉴定,经查证确实存在问题的 6 违反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和其他规定的 摘自《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