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的市民当心房子给您带来“欠”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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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11:59 燕赵晚报 | |
随着房产市场的发展,买二手房的市民日益增多。如果你是一位购房者,你是否认为只要付清了房款,就万事大吉了呢?道理上讲,这没有什么不对,可是,记者近日接到的几起反映却表明,这一看法显得过于“单纯”。 吴先生来电反映:今年5月,他在天苑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双方很快办清了购房手续。当时,吴先生只知道,房子三年没住人,暖气一直让供暖单位锁着。可是供暖前期,吴 无独有偶,王先生今年夏天买了一套二手房,前几天,他到小区物业公司去交费时才知道,原房主欠下的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及水电费已高达7000多元。物业公司说,如果不将这些费用交清,物业公司只能采取断水断电的强制性手段了。无奈之下,王先生找到原房主,原房主说,他也是从别人手里买来的房子,这些费用是他的上一任房主欠下的,让他再找第一任房主。王先生担心地说,自己根本就没见过第一任房主,也不是从他手里买的房子,人家会认账吗? 对于吴先生、王先生遇到的问题,本版法律顾问梁波律师说:原房主在进行房屋交易前,应将所有费用结算清,不能将所拖欠的一切费用转移到买方身上。因此,吴先生、王先生两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拖欠费用的原房主承担责任。如果房子是通过中介购买的,中介由于疏于了解情况,有可能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梁律师提醒人们:在购买二手房时,这方面的情况应该引起注意,一定要仔细了解相关情况后再决定是否成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