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宣判暴露官本位意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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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12:23 京华时报 | |
作者: 魏 炜来源: 新闻主体:最高法于12月2日公布了防止超期羁押十项制度,其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公开宣判并送达执行通知书,不得为了营造声势而延期宣判和执行。 在很多人的意识中,声势和成绩是可以画等号的。不管什么工作,只要声势上去了,仿佛工作本身就做好了。为了摆好这个花架子,造出所谓的声势,不惜侵害已审结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进行集中宣判,这是一种不良政绩观的表现。其实,群众心里有杆秤,搞不搞运动式的集中公审公判,和当地的社会治安没有太大的关系。 这种虚假的“声势”意识在某些官员的头脑中植根,还衍生出其他一些表现形式。比如赃款赃物的集中发放。为了壮大这种声势和场面,个别办案机关往往凑出多起案件中收缴的赃款赃物,摆放在广场上,排演出热闹非凡的领取赃物景象,以便电视录像、领导发放、群众送锦旗等。其实,作为一项正常的工作,有关部门找回失物及时通知失主领取即可,何必凑够一定量才集中发放呢?又何必非得等领导有时间了才搞发放仪式呢?这些现象说明,服务意识在一些官员头脑中缺失,同时也丢失了务实的工作态度,这些官员要的只是建立在花架子上的政绩,所以才对营造声势乐此不疲。 “集中宣判”等“声势”运动,实际上是某些官员头脑中的官本位在作怪,这是社会发展的不谐音。要改变他们这种动辄搞“运动”的观念,首先是要树立起为民服务的信念。惟其如此,才能真正把群众放到第一位,把群众的利益看成工作的头等大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