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媒体:香港政制发展必须按基本法办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15:09 新华网 | |
新华网香港12月4日电国家主席胡锦涛会见到京述职的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时,强调香港的政治体制发展必须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办事。4日出版的香港报纸纷纷认为,这是向香港乃至全世界传达的一个清晰明确的重要信息。 《大公报》在题为《胡锦涛阐明对港“政改”三准则》的社评中指出,胡锦涛的讲话清楚阐明了三个基本问题:一是高度关注,二是立场明确,三是要形成共识。 社评说,高度关注,是理所当然的事。政制检讨和发展是香港内部的事,但香港特区的权力来源和政制模式,包括特首的产生、行政与立法的关系,都建基于基本法之上,如要作出任何改变,必然需要得到中央批准同意。因此,胡锦涛主席的“高度关注”,对一些人不啻是有力的提醒。立场明确,就是政制改革“必须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从香港的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地发展”。形成共识,当然就是以此原则为前提。胡主席强调相信香港社会能够在政改问题上形成共识,是对广大香港市民的最大信任。 《文汇报》发表题为《讨论政制发展须回归基本法》的社评指出,按基本法办事,是保持香港稳定繁荣的前提,是香港社会的共同利益所在,对此不能有丝毫的动摇。 社评说,在当年起草制订基本法过程中,香港社会经过充分讨论,最后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和意见达成共识,订出政制循序渐进发展的安排。基本法的规定,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和社会各界的最大利益。如果贸然改变这个安排,打破原有的平衡,必然带来社会不同阶层关系的改变,导致利益的冲突,引起社会的震荡。这对于保持香港的稳定繁荣,巩固国际金融贸易中心的地位,非常不利。 《星岛日报》社评认为,胡锦涛关于香港政治体制发展的讲话,是希望大家有商有量,达成共识,而不是出现争吵不休、互不相让、最后由某一方力压另一方的局面。《明报》社评认为,香港应该重新审视在“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及基本法的大框架下,如何就政制检讨达成共识。《东方日报》、《太阳报》、《成报》等在报道中,也都十分突出“政制改革需循序渐进”的内容。(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