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繁峙“6.22”矿难又三名涉案官员受贿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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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19:4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太原十二月四日电(记者张恩)记者今天通过有关部门获悉:山西省繁峙“六·二二”特大矿难又有三名涉案人被判刑。原繁峙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黄金开发服务领导组副组长韩跃伟,原繁峙县黄金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兼义兴寨管理站站长郭福恩,原繁峙县政府分管黄金生产的调研员张建国日前分别由原平市法院和繁峙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据参与审理此案的法庭工作人员介绍:山西省繁峙县黄金开发服务领导组原副组长韩 二00二年三月,另案处理的殷三、杨海龙、王建勇欲共同取得繁峙县境内山西省义兴寨金矿零号脉的采矿权。为达到目的,殷三于二00二年三月二十三日分别送给张建国三万元、韩跃伟五万元、郭福恩两万元。 有钱能使鬼推磨。张、韩、郭等人受贿之后,共同将“委托探矿协议”和“黄金开发服务中心与省金矿共同管理义兴寨金矿零号脉的实施意见”报经县长王彦平批准,使殷三以探矿的名义取得义兴寨金矿零号脉的开采权,致使国家特种矿产资源非法转包给个人。 二00二年六月二十二日,殷三等承包的繁峙县义兴寨金矿零号脉金矿洞突发爆炸事故,造成三十八名民工不幸死亡的严重后果。 繁峙“六·二二”特大矿难的主要涉案人、繁峙县原县长王彦平此前已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据悉,另案处理的殷三、杨海龙、王建勇等人的法庭审判程序目前正在加紧进行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