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杀媒体是谁的尴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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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1:01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来源: 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会制度作为政府施政的一种重要方式,承担着政府部门政务公开的职能,有利于推动政府政务信息的公开、透明。然而南京市有关部门的做法,使笔者对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发展前景产生了一丝担忧。 媒体负有挖掘新闻、向公众传递信息的职责,在媒体采集新闻的过程中,政府部门是其重要的信息来源。在媒体与政府部门的互动过程中,新闻得以源源不断地反馈给公众。 南京市最近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系统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单位名义和公职身份擅自发布政务信息,对违规发布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但是找到发言人就能了解真相了么?《通知》写得很明确:“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或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需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出面进行舆论引导或事实澄清的,由市委宣传部提出意见,审批把关或根据市主要领导批示进行。”我想,离开了基本的新闻事实,仅仅是对舆论进行简单的“引导”恐怕不能给公众带来需要的信息,因为《通知》并没有明确这种“舆论引导”由谁来监督其公正性。一旦新闻发言人制度成为某些政府部门用来“捂事”的盖子,那新闻发言人制度就背离了其设立的初衷。 这样看来,“封杀不听话媒体”的事件之所以发生,其根源在于新闻发言人制度设定中的一些不合理因素,一方面有关部门通过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阻断了媒体通过其他渠道获知信息的权利,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又通过不邀请部分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方式,进一步封杀了媒体的知情权。 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公开、透明,而对公众的公开透明又必须首先体现在对媒体的公开透明之上。但愿随着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逐步健全,再莫出现这样“封杀不听话媒体”的新闻。摘编自《燕赵都市报》12月4日文/林海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