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入狱活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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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1:24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11月27日,永春县法院判决被告人陈彬扬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刑期从执行之日起计算,即自2002年12月6日起至2004年12月5日止。被告单位福建省永春县保达运输有限公司犯偷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 经永春县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单位福建省永春县保达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其企业类型属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人陈彬扬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1999年1月至2001年12月 永春县法院判处:被告人陈彬扬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判处被告单位福建省永春县保达运输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7万元;责令该公司缴纳所欠税款人民币62320.82元。(孙传勇涂劲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