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纵火犯已赔偿 “蓝极速”不再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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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1:2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京华时报消息12月2日,“蓝极速”大火受害者家属诉网吧经营者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此前已经判决纵火者对受害者家属给予赔偿,“蓝极速”无需再次赔偿。 去年6月16日凌晨,海淀区非法经营的“蓝极速”网吧发生纵火案,造成25人死亡、13人受伤。不久,3名纵火罪犯和2名非法经营者已经被判刑,其中,纵火者被判决对死者家属 (邹桂)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