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年贺岁有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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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5:0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栾廷石 新华社11月27日讯,由中国金币总公司发行、上海金币投资有限公司总承销的“猴年贺岁”金条将在北京率先发售,品种有500克、200克、100克和50克4个规格及850克的套装,另外还特意推出了重量为1公斤的“猴年贺岁”金条50根。 对此,老百姓的第一个感觉就是:给贪官们送礼行贿,可不用发愁送啥了———收礼就收“贺岁金”。这话,发行者与承销者没有明说,但大家都会“心照不宣”。可能有人说我是瞎抬杠,“贺岁金条”是艺术品,是“文化”,是供“收藏”用的,何必非要上纲上线,与“腐败”连一块呢? 但我以为,金条就是金条,“艺术”与“文化”都不过是其包装而已。为何要包装?只为“方便”二字,送钱毕竟太直接,“送艺术”、“送文化”可就不一样了。再者说,如果真是“为艺术而艺术”,什么材料都可以做,何必要用黄金打造呢? 说白了,黄金是“俗”的,是“露骨”的,而一经艺术加工,也就一变而为“雅”、而为“含蓄”,于是作为收受者也就打开了方便之门,笑脸相迎。这样的“艺术品”,成了年末“送大礼”的首选,是无需为怪的。 明摆着的,“收藏”只是个名目,其实“收”而却并不“藏”———收了烟酒可以送到礼品店,收了房子可以转卖,收了“贺岁金条”怎么办呢?新华社那则报道说,“发售的同时进行同步回购”。原来如此!“猴年贺岁”金条随时都可以“变现”的。 某一年,深圳市出台一条“禁令”,禁止领导干部收受珍奇花木,因为那是变相的收受金钱。这是很滑稽的,金钱的面目总是层出不穷的,你要出台多少禁令才能禁得住呢?今年中秋节前“天价月饼”上市,惹得议论纷纷,指责厂家为“腐败”服务,这一次面对“贺岁金条”,不知又将有怎样的议论。但套西湖边上岳飞庙里那句“白铁无辜铸佞臣”的话,黄金何辜? 年末之后是“新年”,一逢“新年”就要“贺岁”,正所谓“机不可失”。于是各种贺岁大礼蜂拥而出,直至催生一种“产业”来。当然,我这番议论只是出于消极的想法,但愿这是杞人忧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