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死亡患儿双肾救两人 生命接力在武汉同济医院展开(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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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5:12 重庆晨报 | |||
父母决定捐献孩子器官 今年11月上旬,赵新突然遭遇车祸,头部被严重撞损,立刻进入昏迷状态。当地医院虽全力抢救两天,但他已停止自主呼吸,呈现脑死亡状态,被当地医院判定为脑死亡。其父母感到无力回天,遂拨打114咨询器官捐献电话,找到同济医院器官移植捐献所,表示如确系脑死亡,愿停止抢救,并无偿捐献其器官。 专家鉴定:确属脑死亡 由于在我国脑死亡及其器官捐赠都未立法,同济医院对赵新家属的请求采取了极其慎重的态度。 3天内,同济医院脑死亡协作组的6位专家分成3组,按照卫生部脑死亡判定标准起草小组所公布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小儿脑死亡判定标准,包括头部CT、脑干测试、脑电图测试、自主呼吸停止测试以及阿托品试验等,独立进行了测试。结果均表明,孩子确已脑死亡。经过该院慎重考虑和反复讨论,决定接受此次由家属主动提出的器官捐献。 两患者成功接受肾移植 在同济医院,恰好有两名儿童患重症尿毒症,在生命垂危中焦急地等待合适的肾源,以接受肾移植手术。其中13岁的男孩张幸在医院肾透析长达三个月之久,由于没有合适的肾源,一直没有手术机会;而14岁的男孩胡运也因为等待时间太长,他的母亲已准备为儿子捐出一个肾。 非常巧的是,通过血液等四项条件检测,赵新肾脏正好同时跟张幸和胡运相吻合。 11月10日,在赵新被判定为脑死亡5个小时后,三个孩子同时被推进同济医院手术室。赵新的两颗肾脏,分别被移植到张幸和胡运的体内。一个多小时后,张幸和胡运重新回到亲人的怀抱。 这是中国第一例来自儿童的供体器官移植手术。主刀教授说,赵新的肾脏,会与张幸和胡运一起发育成长。两个孩子的肾功能很快恢复正常。因肾脏是无偿的,费用比一般肾移植少了1/3。 在进行移植之前,同济医院与患者家属签订了《无偿自愿捐献和接受捐献协议书》,院方对手术过程进行了录像。 两名患者感激小弟弟 此次全国首例脑死亡器官移植使两名患儿获得新生。据同济医院介绍,手术非常成功。得知肾源来自于一个故去的小弟弟,张幸和胡运都非常感激。12月3日,他们已康复出院。 在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没有看到捐献者的家属。此项手术的组织者、同济医院教授陈忠华在会上表示,“我谨代表受移植者家属及参与治疗的全体医护人员,从内心对逝者表示沉痛的哀悼,同时也对逝者家属的爱心与奉献表示最崇高的敬意。” 据介绍,目前,我国有100万至150万需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而每年只有1.3万人能幸运地接受手术。综合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报道 (因遵循有关国际公约,三个孩子的名字均为化名。) 别无所求 赵新父母只希望让他人生命得到延续 作为中国首位接受脑死亡判定并做器官捐献的儿童,赵新的死成为推动脑死亡成立的重要一环。为了不给张家和胡家带来心理上的压力,赵新家人特意嘱咐医生:不要告诉他们赵新的情况,也不要告诉他们我们的住址,我们别无他求,只是希望让另外的生命得到延续。赵新父母也拒绝透露他们的身份。 让孩子的生命得到升华 赵新父母悲痛地表示,他们曾阅读过很多有关脑死亡的报道和知识,对此科学观念表示支持。在自己孩子生命逝去时,希望以其身体,挽救更多的幼小生命,以使孩子的生命得到升华。所以,他们跟同济医院签订了《无偿自愿捐献和接受捐献协议书》。器官捐献手续和过程也实施了录像记录。其间他们表示:“这仅属于平常之心,我们别无所求。” 医院将为赵新立纪念牌 据悉,在判定赵新为脑死亡后,医院曾跟全国各大器官移植中心联系,打听是否有患者需要心脏以及肝等供体,没有找到需要者。据了解,同济医院将为赵新设立纪念铜牌以示敬意。 人们已普遍认可脑死亡 到目前为止,同济医院脑死亡协作组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协助判定6例脑死亡。据脑死亡协作组组长陈忠华教授说,在4月10日同济医院公开首例脑死亡之前,几乎没有家属提出对患者实施脑死亡的申请。但其后,5例均为患者家属主动提出要求。表明人们已经对脑死亡就是死亡的科学概念有了认可。但是,脑死亡判定成立后由家属主动提出捐献器官的,尚属首次。陈忠华教授坦言实施此次器官移植“压力很大”。但他认为,“不能以简单的‘脑死亡没有立法’为理由,一概将自愿捐献者连同新生的希望一起拒之门外。” 新闻背景我国抓紧脑死亡立法 目前两种死亡标准并存 “脑死亡”作为一种死亡判定标准,不再作为敏感话题被回避。记者从在沪举办的“东方科技论坛”上获悉:我国卫生部从2000年4月就启动了脑死亡判定标准的制订工作,脑死亡在得到医学界广泛认同的同时,正在立法等各层面得到积极推动。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提到器官移植中的死亡判定标准时,表示“接受脑死亡概念,将脑死亡纳入死亡范畴,对死亡定义予以补充和完善”,并提出应实行呼吸心跳停止死亡和脑死亡“两种标准并存,两种选择自主”的方针。 目前世界上有美、德、英、法等10多个国家实行“脑死亡”立法。据新华社 短评奉献爱心 惠及他人 丧子之痛,是每个父母都无法面对的。湖北的一对夫妇在强忍失子悲痛之余,他们作出了了不起的举动:捐献自己10岁孩子的器官。 之所以了不起,是因为他们是全国首起接受脑死亡判定并决定捐献器官的;之所以了不起,他们竟婉拒采访,只称“平常之心,别无所求”。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古人的训诫,意思是说爱自己的孩子,也要爱别人的孩子。这句话的精髓在这对夫妇身上得到了完美的诠释,他们将对自己孩子的爱,转移到了别人孩子的身上,用自己捐献行为升华了孩子的生命。我们希望有更多的人拥有这种“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美好情操。高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