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案 受害人亲属巨额索赔未获法院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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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5:12 重庆晨报 | |
据中新社4日电日前,胡先生等20名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案受害人亲属,起诉该网吧经营者郑文京、张敏敏人身损害赔偿案在海淀法院一审结案并公开宣判。 原告胡先生等诉称,2002年6月16日凌晨,胡先生之子等20名受害者在郑文京、张敏敏非法经营的“蓝极速”网吧上网时遇火灾身亡。原告方认为郑文京、张敏敏应当承担赔偿其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等各种费用40%的责任。20名原告的索赔金额从72368元到10 北京海淀区法院认为,胡先生等人就同一事实所发生的误工费、交通费、丧葬费、抚养费等费用,在其他案件审理时已经提出了诉讼请求,故法院不予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