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麻烦事快找法博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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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5:2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本报记者 袁勇 实习生 孙睿 张先生:我借给朋友一笔钱,既有口头保证又有录音。录音可以作为物证吗? 李律师:只要不侵犯国家、公共利益及他人隐私,录音都可以作为证据。但为了稳妥起见,建议你再请他打一张借条。 王女士:乱集资在法院判决无罪的情况下,我的集资款能否收回? 李律师:法院判决认定其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只是不承担刑事责任,但仍应承担民事赔偿,你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陈女士:前不久,亲戚用我的身份证按揭了一辆车,双方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保证以后所有的责任由我亲戚承担。这份协议是否有效? 李律师:协议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不符,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