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证券黑市”又一案开庭 三头目昨日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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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5:49 兰州晨报 | |
“兰州证券黑市”又一案开庭新兰天公司三头目昨日受审李建宾、康旭、秦纲当庭翻供 本报讯(记者廖明)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另一起“兰州证券黑市”案,昨天上午在兰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挂羊头卖狗肉狂洗“股民”钱财的新兰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兰天公司)三头目李建宾、康旭、秦立纲同堂受审。公诉机关以犯集资诈骗罪向市中院提出公诉,三被告当庭翻供,两律师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 据了解,1998年12月9日,李建宾、康旭、秦立纲、秦立东(在逃)注册成立了新兰天公司,经营范围是投资咨询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工程中介服务。可该公司并没有从事所登记的业务,而是建立虚拟股票交易系统,干起了诈骗被蒙蔽的“股民”钱财的勾当。具休由李建宾负责财务及被害人“交易”资金;康旭负责购买并安装卫星接受设备及电脑;秦立纲负责虚拟交易盘房的报单事宜。他们采取假融资、假报单、假成交、强行平仓的手段,并以所谓手续费融资利息,平仓亏损等名目,骗得王某、边某等39人128万余元,案发后由有关部门从他们非法收入中追回并退还给“股民”部分资金,实际诈骗金额59万余元。 公诉人认为,李、康、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融资和虚假股票交易为手段,骗取他人资金,其行为均构成集资诈骗罪。 被告档案 李建宾,男,汉族,1964年9月24日生,高中文化程度,住西安市莲湖区某号,捕前曾在新兰天公司负责财务工作。 2002年1月22日,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日经包头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康旭,男,汉族,1969年8月12日生,高中文化程度,住西安市碑林区某号,捕前曾在新兰天公司负责业务工作。 2002年5月1日,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6日经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秦立纲,男,汉族,1975年11月17日生,高中文化程度,捕前曾在新兰天公司负责盘房工作。 2002年5月30日,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6日经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本报记者廖明 辩方观点 李建宾及其辩护人认为,指控的部分事实不分,证据不足;李不是法定代表人,也不是公司股东;且李还有退赃、立功表现。律师武毅俊为李做了罪轻辩护。 康旭及其辩护人德顺祥律师所张会俭律师认为,康不是股东,他供设备时不知不知秦、李要用于诈骗活动;他在公司负责维修电脑,且既未拿工资也未分红;李剑宾付给他的10万元只是设备款;他未在涉及诈骗诈骗的岗位工作。律师为他做了无罪辩护。 秦立纲及其辩护人认为,他只是受骗来兰,公司由其兄秦立东掌握,他只处从犯地位。律师为他做了罪轻辩护。 背景西安被禁兰州捞钱 据记者了解,包括在逃的秦立东在内,这伙人曾在陕西省西安市就从事过集资诈骗的活动。后因警方严查无法为继,才窜至兰州找到滋生土壤,重操旧业,欺骗群众。 庭审中,有被告供述,其在某机关任职的亲属当时也参与公司的“业务”。 本报记者廖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