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领导的“三菱”借自林业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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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5:56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汉中讯(记者 黑白)记者昨日就国定贫困县洋县在工资无保障的情况下借钱买车一事再次采访了解到,洋县人大、政协的两辆“别克”确系借钱购置,县委的新“三菱”系从林业局外借车辆。 “三菱”车属洋县天然林保护中心 昨天上午,记者从有关人士处得知,被当地干部群众指认为有“违规”购入嫌疑的陕FA0123“三菱”越野吉普系洋县县委一领导的“专车”,该车常停放在县委大院。记者从汉中市车辆管理部门了解到,这辆车的所属单位是洋县林业局下属的洋县天然林保护中心,落户时间为今年9月;洋县人大、政协借钱购置的两辆“别克”的落户时间为今年8月。 林业局副局长当时为何不承认 既然县委的“三菱”是县林业局的车,可该局刘副局长12月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为何不承认呢?当时他说林业局近来没有买过“三菱”越野吉普,更不要说借给县委使用了。对此,刘副局长昨日解释说,当时他以为记者是问当地林业部门是否用退耕还林款买车,所以他说林业局近来没买过“三菱”车。刘副局长还说,今年洋县天然林保护中心先后买了两辆“三菱”越野车,车钱来自林业部的天然林保护费,每辆车40多万元,属于被允许用于林业保护工作的正常开支,其中的陕FA0123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给县委某领导使用。 汉中市委曾发文要求把好借债关 记者从汉中市有关部门了解到,像洋县这样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的县,省市对其财政支出有严格规定,尤其是对车辆购置更换,还多次发文强调要“增收节支”。今年7月,省委、省政府还下发了《关于大力开展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陕办发[203]17号),随后还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 记者在汉中市财政局见到了汉中市委办公室于今年8月1日签发的,“汉办发[2003]38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财政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发工资有缺口的县一律不准购买小汽车”。《通知》还要求各县区坚持量力而行、量财办事的原则,把好借债关,杜绝搞负债工程和负债运行,努力减轻政府负担。 公务员工资发不起 高级车一下添三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