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揪出七家霸王企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5:57 山西晚报 | |
本报12月4日讯(记者李雅丽)12月2日、3日,省工商局连续对外公布了七起公用企业垄断案件。 阳泉市殡仪馆限制竞争案。阳泉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调查发现,阳泉市殡仪馆对丧户从殡仪馆购买的骨灰盒允许寄存,不交装灰费;对丧户自备骨灰盒存放的,则收取100元装灰费和2元的购袋费。今年1-8月份,该殡仪馆累计收取装灰费1026元。针对阳泉市殡仪馆 阳煤集团限制用电不正当竞争案。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升华收费中心,于2002-2003年度供暖期间,与本单位洪城河三号楼五单元住户因温度达不到国家供暖标准发生纠纷,在尚未完全解决的情况下,该中心利用居民必须使用IC卡购买生活用电的优势,强制这些用户补交所欠暖气费及滞纳金,对不接受此条件的居民则削减供应用电量。阳泉市工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处以罚款5万元。 陵川县水电总公司强收电费保证金及强行卖电表案。晋城市工商局检查发现,陵川县水电总公司在2003年度的电费收取中为了防止动力用户拖欠电费,以拒绝提供电能服务等措施强行向动力用户收取电费保证金。在2000年至今的农网改造中,陵川县水电总公司利用其改造电网的垄断地位,向供电区域的16065家农户强行提供DD862型电度表,否则不予供电。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限制竞争行为。晋城市工商局对其处以了7万元罚款,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泽州县烟草公司垄断案。晋城市工商局在对泽州县烟草公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强行向卷烟零售经营户推销滞销烟,严重侵害了卷烟业户的权益,构成了具有独占地位企业限制竞争行为。泽州县烟草公司已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被处以了8万元罚款。 阳城县星海自来水公司擅收管网改造费并强制购买水表案。该公司于2002年5月至2003年8月20日期间,未经物价部门批准,擅自对县城范围内使用其自来水的用户进行管网改造,并自定收费标准收取改造费。在此期间,该公司强制部分用户购买水表,或指定购表,并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中断供水,该行为已构成限制竞争行为。晋城市工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了5万元罚款。 浑源县强行推销卷烟案。11月20日,浑源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时发现,该县烟草公司采取月初放烟、月底结账付款的方式,在当事人不愿接受的情况下,强行向个体经营户推销“金熊猫”等滞销烟。浑源县工商局已责令其停止强行推销行为,并处以了5万元罚款。 曲沃火车站强制收取装卸费案。临汾工商局经过排查摸底,在掌握了大量证据材料的基础上,认定曲沃县火车站在运输货物、提货过程中存在着指定其运输服务处进行强制装卸,装卸费统一收取,否则不予提供运输服务的限制竞争行为。临汾工商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