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氨气超标41位业主得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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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7:09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通讯员陈坚)因为所购房屋室内氨气超标,41位业主将北京金源鸿大房地产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其中24位业主提出索赔,另17位还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近日,海淀法院判决金源鸿大房地产有限公司给付业主经济补偿款各人民币3000元,但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房屋室内氨气浓度超过现行国家标准,是金源鸿大公司所使用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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