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全覆盖并非谁都“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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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8:05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限于条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和尚未就业者目前均不属参保对象 本报记者 陈心晖 近日,家住厦港的李女士看了本报11月中旬关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下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报道后,兴冲冲地找医保机构要为其70岁的 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该局办公室的负责人说明:根据108号令,城镇各类用人单位的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有合法收入的从业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这就是说,虽然医保实现了全覆盖,但从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条件出发,医疗保险尚不能覆盖所有的社会成员,而只能是城镇各类劳动者。首先参保者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其次参保者必须是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城镇各类劳动者。也就是说,过了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不再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投保对象,还有处于学习阶段的尚未就业的人也不属参保对象。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