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药明年须过GSP 北京1500家药店仅644家过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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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8:24 新华网 | |
为了遏制假药及漫天要价的情况,国家药监局严令:药店、医药批发企业要想继续经营,明年年底前必须通过GSP认证。 但截至目前,北京市243家药品批发企业中仅有70家通过认证,而1500多家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完成GSP认证受理的仅644家。 这是记者在任我行公司主办的“北京医药企业GSP认证及物流管理经验交流会”上得到的消息。 根据国家药监局的有关规定,2004年3月31日和2004年12月31日分别是医药批发企业和医药零售企业GSP达标认证的最后期限;在最后期限凡是没有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将被取消经营资格。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朱长浩估计,最后通过率不会超过50%。 GSP(良好供应规范),是控制医药流通环节所有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因素从而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的一整套管理程序和管理标准。(来源: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