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厕装摄像头老板办公室偷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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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8:28 现代快报 | |
陈强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厦门某台资企业老板用针孔摄像头偷窥女厕一案,历经10个月后终于有了结果。然而结局却出人意料:11月下旬,偷窥者向受害女工赔偿1.5万元后,被当地法院宣判无罪。今年1月22日,厦门台资企业东龙陶瓷有限公司的女工们意外发现,她们如厕的女厕所里竟暗藏着两台针孔摄像机,而摄像机的线路连到公司老板梁志远的办公室。 厦门市中级法院以此案不属于重大影响的案件为由,不予受理。部分受害女工转而向该公司所在地集美区法院起诉,但该院以检察机关已就本案提起刑事诉讼为由,按照刑事优先的诉讼原则,不受理受害人提出的民事诉讼。 然而,此案的开庭时间一再拖延。出于种种考虑,坚持精神损害赔偿的10多位女工最终也选择了妥协,她们联名向法院递交意见函,要求被告人梁志远赔偿经济损失,并请求法院不要对被告人梁志远予以刑事处分。 11月下旬,11位受害女工和梁志远的妻子在集美区法院签订了调解协议。梁赔偿每位受害人1.5万元,受害人承诺不再向媒体透露有关本案的情况,并向法院请求对梁从宽处理。几天后,集美区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存在,被告人梁志远的行为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其行为没有达到造成严重后果的程度,因而宣判梁志远无罪。 女工们告诉记者,“这件事拖了将近一年,我们实在拖不起,毕竟我们还要工作和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