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公安副局长在香港重婚 犯下6宗罪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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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8:32 东方网 | ||
东方网12月5日消息:前天(3日)上午,广东省纪委公布的经济犯罪大案之一,震惊一时的“506”案,经广东高院终审维持原判原广东云浮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长谢洪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走私普通货物罪、非法经营罪、重婚罪、隐瞒境外存款罪6项罪名,被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情妇彭丽影也因共同犯贪污罪、受贿罪、重婚罪等,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谢洪今年47岁,他凭借掌管车辆入户上牌的特权,走私倒卖“黑车”,为“黑车”入户上牌,从而中饱私囊。 谢的犯罪缘由要追溯到1994年。这年年底,谢洪因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云浮市政府接待处的女工作人员彭丽影。来往几次后,两人开始“触电”,已婚的谢洪从彭身上找到恋爱的感觉,迅速掉进了彭的温柔陷阱。1995年7月,谢洪利用职务之便,帮彭非法取得单程证前往香港定居。此后,两人如胶似漆,再无法分开,最后干脆以夫妻名义同居,彭还为谢生下了一个女孩。应彭的要求,谢洪通过非法手段,于1997年初与彭办理了“结婚证”,在香港过起了夫妻生活。经法院最后查明,两人案发前在香港置有共同财产3300多万元,并有自己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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