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厅原厅长被判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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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8:55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新华社昆明 12月4日电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彭木裕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4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彭木裕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彭木裕在任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党组书记、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鉴于彭木裕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彭木裕进行数罪并罚,并对其所得物品予以追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