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严治施工企业欠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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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9:0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姜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近日推出一系列具体措施,对建筑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和支付民工工资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拖欠和克扣民工工资行为,积极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 这些措施包括,外地进津分包企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不予办理进津手续;已在天津施工的建筑企业不组建工会的,将不得继续在津从事经营活动。建筑企业招用民工必须依法 有关部门同时要求,施工总包企业必须规范劳务分包和用工行为。总包企业要分包给具有资质的、管理严格、队伍稳定的劳务施工企业,要签订规范的分包合同,先签合同后入场;积极推行工程款担保制度,对资金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开工手续。建立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因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的企业,必须向民工说明拖欠原因,并向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此外,责任追究制度也要加快建立。按照要求,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的,要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违反合同不支付劳务费的,要追究总包和专业承包企业的责任;已经形成拖欠的企业,要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恶意拖欠、克扣工资的企业,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企业,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