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新条例:上下班遇车祸都算工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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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0:57 CCTV《第一时间》 | |
所有上班的人都要留意下面这条消息,还有不到一个月,也就是明年的一月一号,国家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就要实施了,其中有几个重要的变化,我们必须了解,最重要的变化是,过去对上下班遇车祸是否属于工伤有严格的界定,上下班必须是在规定时间,按规定路线走才能算工伤,新的条例改成了,凡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的,都可以认定是工伤,而且不管职工自己是不是有责任。 另一个变化是,过去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才算工伤,现在是只要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或收尾性工作受到的事故伤害都算工伤。 另外,新条例还有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从明年开始,乡镇企业和个体户都要为雇员缴纳工伤保险,这些变化,可能受到影响的就有好几亿人。 专家:新规将有利于劳动者 顾名思义,工伤就是因为工作受的伤,放宽了它的范围,体现的是人文关怀。过去,工伤经常会引发纠纷,新条例出台了,纠纷会不会少一些呢?比如上下班遇到车祸都算工伤。那如果我在下班的路上去看了场电影,从电影院出来的时候遇到车祸算不算工伤呢?就此记者昨天连夜采访了郑功成教授,他是劳动保障方面的专家。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郑功成:这一条应该这样来理解,就是跟过去相比,(过去)是一种严格的设定条件,时间和路线条件的约束,现在来讲没有具体的时间和路线的约束,并不意味着没有这种约束。比如你要出差,从北京到武汉出差,结果你跑到上海去了,从上海再坐飞机到武汉,这样来讲,应该是违背这个法律的精神的。如果你既可以走这条路,又可以走那条路的,那么你有选择权,就是说有利于受害者,有利于劳动者这一方的裁判。这个法律规定目前来讲呢较为粗,我相信以后对具体的个案还会有更加具体的解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