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法制讲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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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1:11 北京日报 | |
于均波主持并讲话 本报讯(通讯员鲁来顺记者周暹)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于昨天举行第三次法制讲座。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均波主持讲座并讲话。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胡康生作了题为《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于均波在讲话中指出,制定地方性法规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之一,立法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也是对我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检验。作为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我们在依法履行职责审议各项地方性法规草案时,要把好立法质量关,特别要注重研究法规的可行性,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要把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好,还要学习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用以指导我们的立法实践,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远谋、赵凤山、金生官、赵久合、田麦久,秘书长柳纪纲,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听取讲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