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酒吧别忘要发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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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1:13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去饭馆消费还记得要张发票,但在酒吧消费之后,却少有人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地税部门强调,酒吧应为消费者开具地税的有奖发票。 笔者近日在后海一家酒吧粗略统计,一个小时中离开的5拨客人共消费1000元左右,但无一索要发票。大部分消费者表示在酒吧的消费一般是不可能报销的,所以要了发票也没用;而一小部分消费者则表示根本就不知道酒吧也能开发票。 根据西城地税局的统计,什刹海地区属于地税管辖的有30家左右。数量虽然不少,可这些酒吧全年交纳的税款总额却还不到1万元。业内人士估计,什刹海酒吧的年收入均在13万至30万元。若以平均年收入20万元来计算,那么这30家企业每年应缴纳的税款则为30万元,应是现在所缴税款的40倍。 西城地税相关负责人表示,酒吧一般都是实行以票控税,但是目前到酒吧消费索要发票现象并不普遍,酒吧又不愿主动开具发票,这给税务机关确认这些酒吧的真实收入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黎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