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城爆炸案 受害者索赔无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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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2:11 扬子晚报 | |
银行劫犯是狂徒 “就是我的亲姐姐在那个储蓄所工作,我也照样要炸!”这是制造辽宁海城西柳一储蓄所抢劫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杨长国,这两天在接受警方审讯时失去人性的“狂言”。昨日海城警方告诉记者审讯时的若干情节,发现杨长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社会毒瘤”。 据警方介绍,杨长国落网后,一直在后悔案发后没立即把身上的爆炸遥控器扔了。当民警问他为什么要作案时,杨说家里太穷,想抢钱改变一下家里的生活环境。 此外,记者了解到案发当天是周一,按照惯例,这一天早晨8点保安们要出去升旗,所以杨选择这一天8时零5分作案,显然是经过长期考察的,但令他没能想到的是当天因故临时取消了升旗仪式,当保安犹如天兵降临般出现在现场时,杨慌神了。审讯时民警问杨:“你没看到保安吗?”杨说:“看到了,我也纳闷今天怎么这么多保安,但是既然来了,就一不做二不休了……” 尸检报告送交家属 两名死者系56岁的辽阳人王怀伟和61岁的鞍山人张玉芝,均为当地服装商。尸检报告昨日送交死者家属,他们于事发三日后首次得知亲人的具体死因。王怀伟系肢体离断,多处骨折,失血性休克死亡,张玉芝系弹片贯穿肺部,切断大动脉和心脏流血过多而死。 两名经营服装店的死者家境极其类似:他们的直系亲属均下岗,有的在家闲着,或者在服装店帮忙。死者都是家中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他们的死给亲人带来了灭顶之灾。 王怀伟的妻子体弱多病,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他的女儿和儿子均在服装店里帮忙。“爸爸剪裁、妈妈和我缝纫、弟弟运货。现在爸爸死了,这个店也就干不下去了。”王怀伟的女儿告诉记者。 而张玉芝在鞍山地下街经营一家服装店,维持全家生活。她的丈夫失业10多年,两个儿子都下岗无业。她的一个儿子说,母亲是服装店的支柱,完全由她张罗。 政府部门不承担责任 希望获得赔偿的爆炸致伤业户及死者家属昨日获悉,西柳市场、西柳镇政府及海城有关部门正式表态对此事件不负法律责任,相关索赔需日后向罪犯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王怀伟的妻子安荣香说:“如果他死在大道上,我们没话说,可他确实是在市场里被炸死的”,张玉芝的儿子何辛认为:“妈妈作为经营者,到市场来买东西,市场应该保证她的人身安全。”死者家属认为,市场管理者及当地政府对于赔偿要求负有相应责任,经三天协商,西柳及海城有关部门昨日通知死者家属,这是一起刑事案件,市场管理及政府部门在此事件中不承担相关责任。家属应向一手制造爆炸的罪犯提出索赔要求。受伤业户也于昨日得知,爆炸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及布匹损失,也需以上述方式解决。记者调查得知,所有受害者均未购买人身及财产保险,而受伤业户平均每月需缴纳两千余元的各项费用。 法学界对此看法不一 就西柳市场对顾客及业主的人身、财产损害是否应承担责任的焦点问题,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海波接受采访时表示,国内法学界存在“有限论”和“无限论”两种对立的观点。 他说,西柳市场向业主收取保安费,成立保安队的事实,明确了市场保障业主及顾客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但这种义务是否是完全的、绝对的,法学界看法不一。一种观点认为,爆炸抢劫事件是一种特殊的突发刑事案件,超出了市场的防范能力范围,市场管理者不应承担责任;另一种“无限论”认为,市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承担安全保障,保安人员未及时预防、制止此类事件的发生,应承担赔偿责任。 刘海波律师认为,此类事件若协商不成,一旦进入司法程序,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裁定赔付责任的归属。届时,当事双方将向法院提交证据,支持己方立场。张健 赵桂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