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爱心捐一元 学生遭老师白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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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3:46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查本恩)“捐钱还有多少的规定吗?我的孩子还在读小学,学校隔三岔五的发起捐款活动,孩子捐了1元钱,却遭了老师的白眼。”昨日,郑女士致电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反映说,上个月孩子所在的学校发起募捐,虽然没有规定捐多少,但当她的孩子拿着1元钱交给老师时,老师觉得她捐得太少了,很不高兴,白了孩子几眼。 郑女士说,学校要学生捐钱,可学生没有经济收入呀,哪来的钱?今年学校已经要求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学生。一位中专学校的女生说,她记不清捐了多少次钱,多数情况下都是老师布置的,要求学生一定要捐。没捐钱的同学,老师会让班干部向他们要。一位小学生说,有时老师还会在班上表扬捐钱多的同学,一些捐钱少的同学感觉很难为情,结果同学们在捐款上也攀比起来,这样很不好。学生捐款,本来是一件献爱心的大好事,怎么会导致一些家长和学生的不满呢?市慈善会的工作人员说,捐款采取的是自愿原则,捐与不捐、捐多少都是捐款人自己决定的,旁人没有权利干涉。1999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四条就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我们鼓励捐款人多捐钱,为公益事业多做贡献,但不强迫他人捐多少。学生捐的钱一般是他们的零花钱,老师不能因学生捐钱少就不高兴。 调查中,记者发现,之所以会出现教师违背相关规定,要求学生捐款不能太少,主要是因为一些学校把这项工作当作工作成绩的一项考核内容,有的还对捐款不多的班级的班主任进行批评。一位中学生说,学校会根据班级捐钱的多少排名次,捐钱少的班级排名靠后,领导就会说班主任工作没做好。原本是一项很有意义的自愿捐赠活动,因为领导想把它作为自己的政绩而在一些学校变味了。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