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切实维护种粮农民的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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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6:1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5日电 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必须“始终重视维护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利益,始终重视增加农民特别是种粮农民的收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日又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了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对于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由于全国粮食总量供大于求,粮食价格一直在低位徘徊,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受到影响。近一时期,粮油价格在一定范围内上涨,并非粮食供应紧张所致,而是市场因素对前几年粮食价格偏低的矫正,有利于提高农民群众种粮的积极性。 但是,我们不能把增加种粮农民收入的希望寄托在粮食涨价上。这是因为,从比较效益的角度看,粮食价格小幅上涨,改变不了粮食生产比较效益低的现状;从国际市场看,主要农产品价格仍低于国内价格,国内粮价的上涨空间十分有限。更需引起注意的是,在生产和消费之间,还有一个流通环节,粮食涨价的好处究竟有多少能到农民手中,很难说;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水平,也直接影响农民收入。最近,来自一些粮食主产区的消息表明,粮食价格刚刚小幅上涨,化肥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就大幅上涨,使从粮油涨价中感到宽慰的农民又愁上心头。 我国是发展中的大国,粮食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归根到底要靠调动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积极性。为此,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切实维护种粮农民的利益,增加种粮农民的收入。 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是维护种粮农民利益的根本。要坚决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要完善土地流转办法,确保农民在承包期内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保证土地流转收益归农户所有。 要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扶持力度,放开粮食收购市场,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农民的现实收入。 要加快建立健全粮食市场体系,实现货畅其流。要大力发展包括产地市场、销地市场、批发市场、期货市场在内的粮食流通市场体系,培养营销主体,搞活粮食流通,从根本上解决粮食“卖难”问题。要建立和完善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和交易规则,避免过度投机导致粮食市场的剧烈波动,打击强买强卖等欺行霸市行为。 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在完成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降低农业税率,切实减轻粮农的税收负担,调动粮食主产区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监管,采取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制止一些不法厂商借机乱涨价,坚决依法查处各种坑农、害农行为,把维护种粮农民利益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