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小偷捆绑示众扬州市某小区做法引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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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6:23 深圳晚报 | |
扬州消息据现代快报报道,12月3日清晨,江苏省扬州市区凯莱花园发生入室偷窃案件,小偷被抓后被小区保安绑着站在门口示众,这一做法引起市民的议论。 当天上午8时许,该小区东大门口,一个年轻男子被绑着站在门口示众,旁边一块白板上面写着“我是小偷,入室盗窃”。 据介绍,当日凌晨2时许,保安在巡逻时发现一男子拖着大口袋,行迹可疑,于是上前盘问;该男子见状立即开溜,被保安追上抓住。经检查,发现他偷窃了小区内两家住户。至于示众,范先生称是住户要求的,要让大家认识他,以便提高警惕。有些痛恨小偷的市民认为示众方式好,另一些市民认为此举不合法。 据有关律师介绍,物管作为服务机构不具备国家规定的执法权。一旦保安发现小偷,有责任和义务将其扭送公安机关,但不能擅自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即使是司法机关,也不能擅自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要让住户提高警惕,应采取其他妥善方式。(姜师立) 作者:姜师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