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旅游合同新鲜出炉 示范文本凸现细致公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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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6:24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12月5日消息:最近,省旅游局、省工商局联合制定了新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笔者昨天在市旅游局看到了这份刚刚送到的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新版合同十分细致 新版合同最大的特点是“从细致中见公正”:游程每天要去的哪些景点要提前说明; 老合同存在“霸王”条款 此前普遍使用的出境旅游合同是一种自行拟订的“格式合同”。旅行社在拟订格式条款时,总是尽可能地突出自己的权利,减轻自己的责任,使合同本身有失公平。国内旅游合同部分条款也存在这种“霸王”现象。特别是一些旅行社抓住旅游者要求平价的心理,钻旅游合同的空子,在旅游行程、航班、酒店等上面设陷阱。业内人士认为,今后旅行社做手脚的空间很小了。 先睹为快新合同 笔者了解到,从2004年1月1日起,全省19家出境旅行社开始施行新版出境旅游合同文本,国内旅游合同从2004年3月1日开始实施。 我市目前尚未将这份新版旅游合同发送至各个旅游社,笔者现摘取其中几条,让读者先睹为快。 景点中的第五条:旅行社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票价。 接待标准中的第五条:旅行社擅自改变住宿饭店,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门票差额。 购物中的第三条:旅游者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自费娱乐项目名称、价格都要细列。确定平均每天安排的购物次数、购物时间。第五条:旅行社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娱乐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一个自费娱乐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新版合同不强制执行 据悉,新版合同文本是推广使用,不是强制执行,不排除有的旅行社使用自制合同文本,增加或者删除合同条款,但要经工商部门的审查。明年开始,旅游者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先看清楚是不是新版合同。(温州晚报 冯婷)(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