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一年多 江苏纠纷升三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6日01:04 现代快报 | |
医疗纠纷的数量和医疗事故的比率不断上升,记者昨天从江苏省卫生厅获悉,去年9月1日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来,江苏省医疗纠纷的发生率上升了30%以上,事故率增加了约20%。 据江苏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李少冬介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发一年来,与上一年度同期相比,全省医疗纠纷的发生率上升了31.1%,事故率增加了约20个百分点;去年9 据介绍,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中,患方的额外要求也不断增加。有的患方家属没有通过正规渠道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而是向医院提出很多要求,比如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安排工作甚至要求医院为病人解决婚姻问题,有的患者还到省卫生厅、省医学会等部门前来上访。据其介绍,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患者及其家属的某些心理,组织社会上一些闲散人员,鼓动并参与患方到医疗机构闹事,其中不排除黑恶势力的参与和操纵。 李少冬分析,医疗纠纷和事故率上升的原因主要有患者的维权意识增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扩大了医疗事故范围,把原来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缺陷、医疗差错纳入其中等。(记者/张星)(来源: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