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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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6日04:33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84号)要求,省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取消省经贸委和省交通厅主管的3项行政审批项目,同时在全省范围内不再对自行车实行注册登记和牌证管理制度。现公告如下: 一、取消省经贸委主管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证”项目。 二、取消省交通厅主管的“异地经营道路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服务业的审批”、“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审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除外)”项目。 三、全省公安机关立即停止对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和牌证管理制度,立即取消自行车牌证收费项目,停止收费并继续加强对被盗自行车的治安管理工作。为便于确认车主权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责成自行车销售商家免费为新购车者在车身上打印购车发票号。 特此公告。 二OO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 |